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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帳號不是你的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前幾天檸檬卷收到了來自 Google 的信,說因為兩年沒登入,已刪除了她之前的工作用 Google 帳號,並且不可回復。

今天我也收到來自蝦皮購物的類似通知,也是因為兩年沒登入,帳號被自動刪除。

兩年很久嗎?

其實「兩年沒登入」也不是這麼難發生的事情:住院、服兵役、長期出國、坐牢、憂鬱症發作、被困在外太空、埋首於遊戲世界,或者是單純想遠離科技或忘記密碼

一個帳號擺著兩年不用就自動消失,比我冰箱深處的奶油還不耐放。

想像你要買房子,但購屋契約上寫著「如果屋主兩年內沒有進門至少一次,房子將自動歸還給建商」,你能接受嗎?但在數位世界,我們全簽了這種約。我們就像中世紀的農奴,需要定期向領主「簽到」,證明我們還配得上使用這些服務。

超彈性的帳號刪除條款

撇除兩年沒登入這個理由不說,這些平台當然也保留了隨時踢你出門的權力,而且理由可以超級彈性。不相信嗎?一起來讀讀以下這些服務條款

Google 的服務條款寫1

"Google may suspend or terminate your access to the services or delete your Google Account if any of these things happen:... we reasonably believe that your conduct causes harm or liability to a user, third party, or Google..."

(如果發生以下狀況,Google 可以暫停或關閉你的帳號,或直接把你的 Google 帳戶刪掉:……『我們合理認為』你做的事可能會對其他人、第三方公司或 Google 造成損害或麻煩……)

聽到了嗎?只要我們漏洞百出的 AI「合理認為」(reasonably believe)你不乖,那就是你的錯!

Meta(Facebook/Instagram)則是寫2

"We can also suspend or disable your account for conduct that violates these provisions... if doing so may expose us or others to legal liability; harm our community of users; compromise or interfere with the integrity or operation of any of our services, systems or Products..."

(要是你的行為違反了這些規範,我們可以把你的帳戶停掉或封鎖……特別是當這些行為可能讓我們或其他人惹上官司;傷害到我們的用戶社群;或者影響我們服務、系統或產品的正常運作……)

基本上就是「我不爽你就可以封鎖你」的法律版文字。

但最有創意的是 LINE,他們把情侶常見的分手台詞都寫進條款了3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cases, in order to appropriately operate the Services we provide, we may, without prior notice, take such measures as deleting data or Contents, prohibiting the use of all or part of the Services, or deleting User's accounts."

(如果碰到下面這些狀況,為了讓我們的服務正常運作,我們可以不先告訴你就直接刪掉你的資料或內容、不讓你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務,或者把你的帳戶砍掉。)

"(5) in any other case where we reasonably determine that it is difficult to maintain the contrac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you and us, such as when the relationship of trust with you is lost."

(5. 任何其他我們合理地覺得跟你這個人『很難繼續維持關係』的情況,例如我們對你『失去信任』的時候。)

哇靠,合約可以這樣寫的喔?「很難繼續維持關係」和「失去信任」是什麼鳥?我以為我只是在用一個通訊軟體,原來 LINE 跟女友一樣會因為對我「失去信任」而決定跟我分手,真是太人性化了!

比政府還厲害的地下政權

這些科技公司已經變成比國家政府更有權力的統治者。

政府要處罰你,至少還要經過法院、讓你找律師、有申訴管道。但 Google 只要一句「我『合理認為』你態度不好」,LINE 只要覺得「跟你難以維持關係」,就可以馬上讓你社會性死亡。

全台灣人每天的生活都依賴這些大科技公司的服務,但我們對它們卻完全沒有監管的權力。當他們決定「更新使用者條款」的時候,實際上就是在立法,但完全不需經過國會同意和輿論監督。

我們以為自己生活在民主社會,但其實根本沒有自己數位生活的主權。

如果我的帳號不見了

所以該怎麼辦呢?還需要說嗎?最有效的保護自己的方式就是:註冊自己的網域,建立自己的獨立網站

話說回來,這個經常批評大科技公司、鼓吹大家遠離雲端服務的小小部落格,會不會因為寫了這些文章而被某些平台覺得「造成損害、影響服務、失去信任」,然後被停權呢?

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至少你知道還能在 Wiwi.Blog 和 NiceChord.com 找到我!

Footnotes

  1. https://policies.google.com/terms

  2. https://www.facebook.com/terms

  3. https://terms.line.me/line_ter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