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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篇文章 含有標籤「創作 🎨」

做作品、品味、創作者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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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招

·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 純文字版

在玩快打旋風 II(Street Fighter II)時,有一個爛招很好用,至少用來對付 AI 或新手時很有效:

  • 選 Guile
  • 一直按住左下或右下,躲在角落
  • 時不時發出一個 Sonic Boom(或者,我們小時候都叫它「阿咧固」)
  • 如果對手跳過發出的 Sonic Boom,就給他一個「腳刀」(Flash Kick)

這招超爛、超無聊、會讓比賽很難看;但很有用,能擊敗大部分經驗不足的玩家。

我希望「好招」能獲勝​

在我的理想世界中,觀眾會有耐心觀看深度技術的內容、懂得用 RSS 而不是只靠演算法推薦、偏好用瀏覽器閱讀獨立網站而不是被困在 Apps 裡。在這樣的世界中,那些發布精心研究的長影片、認真經營獨立網站、Podcast、寫部落格的創作者,應該會是成功者中的大多數。

每當看到其他創作者使用了我認為的「好招」,我都會在心裡默默幫他們加油,希望他們能更成功,所以會有更多人仿效他們這樣做。

相反地,當我看到創作者出了我認為的「爛招」的時候──例如只是直接播放熱門 MV 然後做 react,或只是跟風最新話題但毫無深度──我總是希望它們會失敗。這不是出於忌妒「爛招」的成功,而是希望世界能變成我喜歡的樣子。

Wiwi 你自己明明也用爛招!​

但說到這裡,我必須承認自己的矛盾。說什麼不喜歡跟風,經營 YouTube 頻道這麼久,我自己不是也跟了不少風嗎?例如說「蕭邦新發現的圓舞曲」(YT 連結)、「Yanny and Laurel」(YT 連結)和「柯媽媽」(YT 連結)都很跟風當時的時事啊!

這就是爛招矛盾的地方。雖然我覺得要用「好招」才是對的;但另一方面,爛招就是有用啊!一直不用爛招的話,看著別人享受著爛招帶來的好處,還是會有點 FOMO 的,幹嘛不去搶下屬於自己的一杯羹呢?

用「爛招」其實不簡單​

一個東西、人或 YouTube 頻道會紅,就是因為他們做出了「大眾市場需要的東西」。這東西我不一定喜歡,不一定想要做,也有可能做不來;但那是我自己的問題,不是市場的問題。

持續使用爛招的玩家,也許可以得到爛招的好處(流量、錢),但副作用可能是會變得不快樂。當然,如果他根本就不認為這些是「爛招」,那麼或許連不快樂的問題都免了。

另外,我也知道去說某些事是「爛招」只是我心中的理想主義作祟,或者是因為我對「爛招」的掌握度根本不夠而形成的排斥。其實爛招可能沒有那麼爛,也沒有看起來地容易駕馭,我還是得要虛心學習才行。

畢竟,就像我一開始說的,會被爛招打倒的只有 AI 和新手而已,真正的高手是不會被爛招擊敗的。與其抱怨大家都在用爛招,不如把爛招都學起來,然後把它變得更優雅。

把 Guile 的「躲在角落發氣功」戰術練到出神入化,也是一種掌握空間和節奏的藝術!

蒙娜麗莎沒有 Bluesky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 純文字版

最近網路上關於新社群媒體 Bluesky 的討論度很高,有許多 Twitter 用戶紛紛出逃轉到 Bluesky 上,也有讀者問我要不要也去湊個熱鬧。

好啦,我知道 Bluesky 的通訊協定比較開放、去中心,用戶可以自己保管資料,還有可以自訂演算法等等的好處。但這些優點好像還是不夠有說服力,讓我重回社群媒體的世界。

社群媒體真的是必需品嗎?​

讓我們認真想一下:

  • 我到底為什麼需要一個社群媒體帳號?
  • 大家為什麼認為自己需要一個社群媒體帳號?
  • 社群媒體到底解決了什麼生活上的需求?

仔細想想好像會發現,那些被認為「必須使用社群媒體」來完成的各種事情,其實每個都有更好的解決方案。

  • 內容發布:在社群媒體才能貼文、分享照片?用 Blog 和個人網站也可以呀!而且我認為是比社群媒體更好的解決方案。在自己的網站上寫作,可以完全掌控內容的呈現方式,沒有長度、格式限制,不會因為講了敏感話題被禁言,不會跟其他的人文章混在一起。

  • 人際連結:靠社群媒體才能跟朋友保持聯繫?別忘了我們有電話、LINE、Whatsapp、Telegram 與各種通訊軟體啊!不論是一對一或是小群體的聯絡需求,都比社群媒體更好用。想要更正式、深度的交流的話,可以用 E-mail。或者,更瘋狂的提議:也許可以約朋友出來喝杯咖啡?

  • 爆紅機會:在社群媒體上發個厲害的文章,說不定會被算法推薦然後爆紅。但得到很多愛心或讚,就像在幼稚園裡面被發了很多乖寶寶貼紙一樣,沒什麼用啊!沒有長期耕耘的有用內容和忠實的讀者群的話,就算有幾篇爆紅的文也不會被記得的。

  • 互動機制:社群媒體上,別人可以在貼文下留言,作者可以得到即時反饋。我會說這是社群媒體的最大缺點之一,而不是優點。公開的留言區,超級容易就會充斥著淺薄、誤解、帶風向或惡意的言論,造成完全沒必要的情緒消耗。使用私訊和 E-mail 來交流,是更好的解決方案。

  • 追蹤機制:在社群媒體上,可以有很多「粉絲、Followers」。但現在的社群媒體早就不是「粉絲時代」了,你經常可以看到數萬或數十萬粉絲的 Facebook 頁面,發文時卻只有雙位數的互動數字。更別提可能有多達 1/3 的帳號其實根本就不是人類?我認為使用 RSS 和電子報是更好的方案,就算訂閱人數只有數千人等級,造成的實質互動可能還超過數十萬人等級的 Facebook 粉絲頁面。

隱藏成本​

當然,我不是說社群媒體「完全沒有用」,只是它帶來的好處不夠值得我們去承受它的負面作用:

  • 浪費時間:無限往下捲的設計讓人停不下來,限動讓你沒事就想看一下,製作貼文和修圖好花時間。
  • 心理消耗:看著別人精修的生活照覺得自己是魯蛇、害怕錯過重要資訊(FOMO)、留言區的負面留言讓血壓飆升。
  • 隱私侵犯:個資、行為模式、思想被收集和追蹤,總有一天這些東西會反過來被用在自己身上──預測你的行為、操縱你的選擇。

蒙娜麗莎​

Seth Godin 在他的部落格上寫到蒙娜麗莎的例子:

The Mona Lisa has a huge social media presence. Her picture is everywhere. But she doesn't tweet. She's big on social media because she's an icon, but she’s not an icon because she's big on social media.

蒙娜麗莎在社群媒體上超級有存在感;她的照片無處不在,但她從來不發文。

她在社群媒體上很紅,是因為她本來就是個厲害人物;而不是因為她很會經營社群媒體,才變成了厲害人物。

Seth Godin 自己也是一個很好的範例。雖然他有各種社群媒體帳號,但幾乎不發文、不互動,大多只是由程式自動轉貼部落格文章;事實上他社群媒體上貼文的互動率都非常低,我覺得有沒有這些帳號對他而言都沒有差別。

但這絲毫不影響他的影響力:Seth Godin 的部落格仍然備受推崇(就像我在這邊提到他一樣);出的幾乎每一本書都還是佔領著暢銷榜;他靠著 Podcast、工作坊、版稅、線上課程、演講產生的收入,可能遠比數百萬訂閱的 YouTuber 還要多得多。

社群媒體大師​

真正的社群媒體大師,應該就是像蒙娜麗莎和 Seth Godin 這樣子吧:他們完全不發文、甚至連帳號都沒開,但社群媒體上到處都可以看到關於他們的討論。

所以,如果你覺得我的這個 blog 或是 NiceChord.com 好和弦對你有幫助,希望你可以考慮在新註冊的 Bluesky 帳號上提到我,這樣我就可以成為一個社群媒體大師了!

(沒錯,這個 blog 就是這麼荒謬:寫一篇反社群媒體的文章,然後希望讀者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它。🤣)

音樂太多

·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 純文字版

覺得音樂太多,根本就聽不完嗎?你的感覺沒有錯。

前 Spotify 首席經濟學家 Will Page 接受 MusicRadar.com 訪問時說:

More music is being released today (in a single day) than was released in the calendar year of 1989.

現在,一天之內發行的音樂量,已經超過 1989 年全年的發行量。

停下來想想以上這句話,不覺得恐怖嗎?現在,你辛苦寫的新歌,從發行到被淹沒在音樂平台最底層,只需要 24 小時。

文章並指出,根據 MiDiA 的報告,全球的音樂創作者將從 2023 年的 7,590 萬人,暴增至 2030 年的 1.98 億人。換句話說,你走在路上看到的每 40 個人中,就有一個人是音樂創作者;你的鄰居、你的阿嬤、你的理髮師、你的 Uber Eats 外送員,無聊的時候可能都默默地在做音樂。

當然,要看你是怎麼定義「音樂創作者」啦!如果只是點點滑鼠、滑滑手機用某個手機 App 或 AI 工具生出「貌似音樂的東西」,然後上傳到社群媒體,就可以稱為「音樂創作者」的話,那麼我還覺得文章估計的數字遠遠太保守了呢。

就像我在之前的這篇貼文說的,現在光靠「做出不錯的音樂」是絕對不可能在音樂工作中混得下去的,因為「不錯的音樂」早就多到聽不完了。每天都有相當於 1989 年全年份量的、新的「不錯的音樂」在跟你搶聽眾的耳朵,更別說接下來 AI 還會生出更多「不錯的音樂」,這個世界上根本就不缺更多的「不錯的音樂」。

「做音樂」的時代已經正式結束。所以我把做音樂的時間,拿來寫了這篇貼文。🤣

如何經營 YouTube 頻道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 純文字版

看到這部影片,阿滴和志祺七七在討論 YouTube 創作圈的現況。

阿滴和志祺都是我很尊敬的 YouTuber,他們在 YouTube 上的成功(至少以世俗眼光來說)是毋庸置疑的。他們也絕對都比我更懂得如何經營一個 YouTube 頻道。

他們討論到很多議題:從創作者停更潮、短影片崛起、以及他們要創立新的 MCN 等等。大部分的觀察和見解我都是同意的,但討論中有幾個觀點,讓我總覺得有點不太對,所以我想分享一下。

「漂亮」的數據​

關於平台數據的討論,志祺提到:

「像是今天 IG 上面,它計算的一次觀看次數,就是跟 YouTube 不一樣,它就是比較快就可以算一次。所以當你發現說你拍一個長影片,比如說它會有十幾二十萬的觀看數,但是在 IG 上面簡簡單單地、就是三十萬。」

因為這樣,所以導致創作者更傾向在「觀看數據比較漂亮」的平台上發布內容,因為有成就感。

這個觀察是事實,志祺說的是對的,而且確實許多人真的是這樣想的。但再更仔細想想,你不覺得這個想法超不對勁嗎?這就好像是在說:

  • 我太胖了,所以我換了一台量起來數字比較輕的體重機。
  • 我考試成績太低,所以我找了一個改考卷比較寬鬆的老師。
  • 我跑步太慢,所以我買了一支走得比較慢的碼表。

這個就叫做自己騙自己呀!

短影片=新手村​

對於 YouTube 新手的建議,阿滴提到:

「你要做好一支短影片,要投入的時間成本跟金錢,比起長片少很多,所以它比較好入手⋯⋯有點像『新手村』、比較 User friendly,然後你可以比較低成本地取得觀眾跟流量。」

這建議聽起來也很合理。但這好像偷偷洩露了,在許多「網紅」的心中,做 YouTube 的終極目標就是「用最低成本取得最多觀眾和流量」?

而且我總覺得這太著重短期成果了。就像我在這篇寫的,如果做一個專案之前,找不到這個專案有什麼「困難的地方」,那麼這個專案可能就不是很值得做。

如果短影片真的這麼好:製作快速、成本又低、又多人看、又容易接到業配⋯⋯,大家不就全都擠過來做了嗎?那麼在競爭激烈之下,不可避免地成本就會變高、觀看就會變少、變得更不容易接到業配。

還有,更應該問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取得觀眾和流量」?為什麼我們得把這個視為成功與否的指標?這對觀眾有什麼好處?取得了觀眾和流量之後呢?

在 YouTube 王朝下生存​

(我要再次強調這篇文章是想分享我的觀察,不是在批評阿滴和志祺兩人。他們兩位都是我很尊敬、佩服的 YouTuber;我曾經多次跟阿滴和志祺見過面、一起拍過片,他們人都非常好,我很喜歡他們。)

雖然整個討論是很有內容的,但我總感覺兩人的對話太被框在「如何在 YouTube 這個系統裡成功」的思維裡面了:觀眾現在偏好什麼、影片應該要幾分鐘長、怎麼增加觀看次數、怎麼接到更多業配⋯⋯等等。

這種討論讓我想到古裝劇裡面的大臣們,整天研究如何揣測皇帝(YouTube)的心意、如何解讀皇帝的喜怒、如何在這個體制內爭取更高的位置。

可是,不覺得「離開官場」也是一個選項嗎?努力在 YouTube 這個系統裡為系統賣命之餘,也許可以多想想如何少一點受到這個系統的控制?

在這個系統裡,YouTube 就是至高無上的皇帝。不管你是如阿滴、志祺的台灣一線創作者,還是像 Linus Tech Tips 這種國際級大 YouTuber,皇帝只要一個翻臉,就可以隨時把你送上斷頭台;只要給你幾個黃標、版權警告,或是更新一下演算法,就可以毀掉你的頻道和事業。

聰明地使用 YouTube​

我覺得聰明使用 YouTube 的方法,是先在 YouTube 控制範圍以外的地方建立事業,然後利用 YouTube 當作工具來宣傳那個事業。

像是物理治療師三個字、兒科醫師蒼蘭鴿就是兩個很好的例子。他們充分利用了 YouTube 讓事業的知名度大增,但並非把事業建立在 YouTube 上;即使他們的 YouTube 頻道現在突然消失,也不會對整體事業有太大影響。

相反地,如果「YouTube 頻道本身」就是你全部的事業,這就像是在隨時會滑落的沙地上蓋房子──蓋得越高、摔得可能就越慘。

如果你現在還在 YouTube 上努力著,與其擔心自己的影片夠不夠短,還是多研究如何鋪好後路、讓自己的事業活得久一點吧!畢竟在 YouTube 上,觀看數字隨時會掉,但更可怕的是連自己的人生規劃也隨著演算法一起掉下去了。

留言區

·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 純文字版

最近我看到網路上某處,有人發表了一些從男生角度出發的、對於追求女生的看法。不出所料,下面出現了一些不認同作者想法的女生開始開罵;「噁男」、「看不下去」等等的留言此起彼落。

關於這議題,誰對誰錯並不重要。但看到這個現象只讓我更確認:社群媒體這種允許任何人直接回應的設計,對創作者的心理健康是有害的。你不覺得這就像是把每個人的客廳大門都強制打開,然後讓任何路過的人都能衝進來大聲插嘴的感覺?

創作者沒有義務處理你的「異見」​

留言區的問題在於,它太容易、太廉價了:太容易斷章取義、太容易批評、太容易帶風向、太容易發洩情緒。看到作者寫了某句話讓你不爽?馬上在留言區帶風向,召集其他人一起圍剿貼文作者,直接利用別人的留言區當作戰場,多方便、多暢快呀!

不管寫什麼東西,總是會有兩種讀者不爽:一種是跟作者持相反立場的人,另一種是無法理解或誤會作者意思的人。一旦在留言區出現了這兩種人的留言,如果放在那邊不回應,就變成好像是作者的錯;但事實上,文章作者並沒有義務取得每一個路過留言者的認可,也沒有責任向誤解的人解釋。

真的有意見怎麼辦?​

真的想要傳播自己的想法的話,大可自己寫一篇文,完整論述你的高見;或者,如果真的想要嘗試改變對方的想法,可以寫個善意的私訊或 E-mail 給文章作者,也許還有可能進行有用的討論。

在留言區跟著罵、匿名罵、隨便罵超簡單;但要寫私訊或 E-mail 時,突然就得認真組織語言了;如果要面對面辯論,很可能會發現原本自以為很有道理的論點其實根本就不夠成熟。畢竟打字時的氣勢跟站在對方面前時的氣勢,還是⋯⋯差了那麼一點點?

不要讀一星評價​

暢銷作家 Seth Godin 說,他從來不讀 Amazon 上的一星評價;因為那些負面評價只能代表「這本書不適合這個讀者」,就這樣而已。

從來沒有任何一個作者(或 YouTuber、Podcaster)曾經說:「我讀了所有的一顆星評價,所以我的寫作功力變得更好了!」,從來沒有。

"Are you working to make it more likely that the 5 star reviews are more intense, more numerous and more truthful than ever, or⋯

Are you working to minimize the number of 1 star reviews?

Very hard to obsess about both, since they tend to happen together.

The thing is, if you work to minimize criticism, you have surrendered the beauty and greatness of what you've set out to build."

「你是在努力讓那些五星好評變得更熱烈、更多、更真實,還是⋯⋯你在努力減少一顆星的評價?很難同時專注於這兩件事,因為它們往往會一起發生。

重點是,如果你努力去減少批評,你就放棄了你想創造的美好與偉大。」

-- Seth Godin

我不認同這篇文章!​

如果你看著以上這篇文覺得不認同,並且對我產生了討厭的情緒,這不是你的錯,只不過是這篇文(或這個 blog)不適合你而已。可惜的是這個網站沒有留言功能,如果你想讓我知道的話,你必須寫信給我(b@wiwikuan.com)。但也許你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例如去別人的留言區留言?

為什麼我想吃麥當勞

·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 純文字版

最近看了 Michael E. Gerber 寫的《The E-Myth Revisited》的中文翻譯版,裡面有一個故事讓我滿有啟發的。

(E-Myth 指的是「Entrepreneurial Myth」(創業的迷思)。誰想出來的糟糕書名啊?我還以為 E-Myth 跟 E-mail 有什麼關係咧!)

那個故事差不多是以下這樣:

作者去一家理髮店理髮。

第一次去的時候,作者得到了一個很滿意的髮型,而且設計師從頭到尾只用剪刀、沒用電剪。他們是幫作者先洗再剪,並告訴作者這樣比較好剪;過程中,助理還不斷地幫忙續杯咖啡。作者覺得體驗非常好,於是就預約了下一次服務。

第二次去的時候,一切都變了。設計師不再只是用剪刀,而是也有一半的時間使用電剪。他們不僅沒有幫作者洗頭,而且連提都沒提;助理有端一次咖啡過來,但就沒有再問要不要續杯了。不過,這次理出來的髮型一樣很完美。

第三次去的時候,這一次有洗頭,但是是剪完了頭髮才洗,洗完之後又做了最後的修剪,這一次設計師又只用了剪刀。這次作者完全沒有拿到咖啡,但設計師倒是有問他要不要來杯葡萄酒。作者還以為是助理當天休假了,沒想到助理是在忙著盤點存貨。

你有沒有曾經光顧到這樣的理髮店的經驗?我有耶(不是我現在常去的那家),我完全可以體會作者說的感受。

作者說,他在第三次去之後,心中就浮現了不要再去的想法。原因不是因為設計師剪得不好(事實上他手藝很好),也不是互動不舒服(設計師很健談),而是理髮的體驗毫無一致性!

為什麼我會想去麥當勞​

這讓我聯想到為什麼我有時候會想要吃麥當勞。

絕對不是因為麥當勞有最好吃的漢堡和薯條(有太多其他的漢堡店比它強了),而是因為「我清楚知道麥當勞吃起來是什麼感覺」。在我吃之前,我就已經可以想像得到零卡可樂配上蛋捲冰淇淋是什麼味道,當我渴望這個味道時,自然就會選擇麥當勞。

反過來說,作者去的那個理髮店,雖然剪出來的結果不錯,但得到的體驗完全不可預測:

  • 你不知道設計師會用剪刀還是電剪;所以不管你喜歡設計師用電剪或不用,你都不知道它能不能滿足你。
  • 你不知道助理會不會倒咖啡給你;你甚至不知道主動要求一杯咖啡是否合宜。
  • 你甚至不知道頭會被先洗還是後洗;所以不管你喜歡哪一種,你都不確定能不能得到滿足。

身為顧客,會有一種「我無法控制我的需求可否被滿足」的焦慮感;光是這種感覺,就足以讓人不想再去那間店了。

創作者的兩難​

那我自己呢?在我提供服務給別人時,我有足夠的一致性嗎?

  • 當我的觀眾看到一部新的好和弦影片時,那部影片看起來有他們原本想像的味道嗎?
  • 我在幫我鋼琴學生上課時,每一堂課都有滿足到學生的期待嗎?
  • 你會來讀這個 blog,想必也是因為這個 blog 有「會滿足你需求」的東西吧(不論那是什麼),我在這篇文章中有做到嗎?

但反過來說,不管是文字、音樂還是影片,都算是藝術類的創作,如果每一個續集都像是前一集一樣,只是換了點不重要的東西,這樣不會無聊嗎?要怎麼在「創作者想要嘗試新東西的欲望」跟「考慮觀眾期待一致性的欲望」中間做平衡呢?

核心價值​

可能的答案是:選定一個「核心價值」,在那個價值上保持一致性,但其他部份可以嘗試創新。例如:

  • 麥當勞的漢堡口味、出餐速度和服務品質始終如一,但它偶爾還是會推出季節限定的奇怪口味的漢堡(通常我都不會買)。
  • 那麼,好和弦的核心價值也許是「用簡單易懂、具體、科學的語言,傳達對音樂人有用的知識」?

雖然說我寫文章、做影片時,的確是有一個我習慣的工作流程和我的偏好,所以每部片會有一定程度的同質性。但其實我也不太確定對於我的觀眾來說,究竟是哪一個點會讓他們想要看好和弦的文章和影片;是因為我講話的聲音、語速嗎?還是美術風格、字體選擇、剪輯步調、寫稿文筆或其他?也許觀眾們也沒有辦法非常清楚地說出來吧?!

(如果你有一些想法,歡迎寫信到 b@wiwikuan.com 跟我分享!不過我的回信可能不會很有一致性,可能無法滿足你的需求。 🤣)

創作 vs. 執行

·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 純文字版

收到一位讀者的來信,他問了關於美術班和音樂班差異的問題。原文很長,但大意是:

在畢業製作時,美術班學生大多在展示自己的原創作品;而音樂班的學生(除了作曲組外)都專注在演奏有名作曲家的經典作品。

為什麼美術教育好像更鼓勵個人創作,而音樂教育則偏重於詮釋經典?

首先身為一個音樂班學生,我可以確認他的觀察是正確的,目前的音樂班教育真的超級不重視創作和即興。除了主修作曲的人之外,其他學生幾乎是不會接觸到任何跟創作相關的課程的。

老師們也期望學生把絕大部分的練習時間用於磨練演奏技術或研究經典作品上。如果一個主修鋼琴的學生去彈流行音樂、動畫配樂或自己寫歌,很有可能會被認為是「不務正業」。

我在很久很久以前(2013)的 TEDx Talk 也提過這個問題,我那時候說:

長久以來,我們的學校一直想把音樂系學生訓練成非常厲害的演奏家、訓練成非常厲害的音樂「執行者」。或者說得更難聽一點:我們嘗試把學生訓練成一台「人體 iPod」。

iPod 的功能是在於,你只要把樂譜丟給它,它就可以一五一十地把它播放出來;但是如果今天你把樂譜拿走,叫 iPod 用音樂來表達自己的想法,那任何一台 iPod 都沒有辦法做到。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值得思考的問題:我們要我們的音樂系學生,每天花八個小時關在琴房裡苦練,真的為了只是成為一台完美的人體 iPod 嗎?

但話說回來,因為音樂和美術這兩種藝術形式本質上的不同,其實我是贊成目前的音樂教育以「執行」為重的做法的。只是我感覺,目前對於「執行」與「創作」的看重比例可能是 97:3,也許我們可以調到類似 70:30 會更符合現代的需求。

(音樂班的學生,花很多時間苦練,卻只有很少時間創作。)

創作 vs. 執行​

我覺得可以把「創作」到「執行」看作一個連續的光譜。原創性和技術掌握在各種事情來說可能都很重要,但是佔的比重可能不太一樣。

想像「創作」到「執行」的重要性是一條從左到右的數線。我們來隨便拿幾件事情當作例子:

  • 🎨 畫畫
  • ✍️ 寫文章
  • 🎹 彈鋼琴
  • 🏀 打籃球
  • 🩺 外科手術

嘗試把它們放在數線上,大概看起來會像這樣:

  • 畫畫會在最左邊
  • 寫文章在中間偏左
  • 彈鋼琴在中間附近
  • 打籃球在中間偏右
  • 外科手術在靠近最右邊

為什麼是這樣呢?

畫畫​

視覺藝術強調的是個人表達和原創性,因為這個特性,使得某些情況下它對於「技術」的需求並不高。

以像是 xkcd 或洋蔥這樣的作者為例,我們應該不會認為他們是「繪畫技術很高」的畫家;但他們雖然只使用相對簡單的技術,卻還是能創作出超級受歡迎的作品。

(XKCD 和洋蔥:只使用簡單繪畫技術卻很受歡迎的畫家)

這並不是說技術在美術中不重要。而是在這個領域,即使只擁有相對低的技術,只要具備創意跟獨特的視角,還是很有可能取得成功的。

寫文章​

寫文章也是一樣。雖然語言技巧、文法、詞彙、結構等等的技術面是很有用的,但實務上對於這些技術的需求並不總是很高。

關鍵在於擁有獨特的觀點和洞見。就算只使用很直白、簡單的文字,也可以寫出有深刻意義的文章。所以在寫作領域,完全有可能憑藉著獨特的思維和不太高的文字技術來取得成功。

彈鋼琴​

而彈鋼琴就不太一樣了,我會說彈鋼琴位於光譜的中間,甚至可能稍微偏向執行端。

殘酷的現實是:要呈現一場讓人享受的現場音樂演出,不見得需要很有原創性,但良好的演奏技巧幾乎是不可或缺的。

想像你去聽一場鋼琴音樂會:那位鋼琴家超級有創意、他的原創作品以前所未見的方式重新定義了鋼琴 88 個鍵的使用方法。但是,如果他的鋼琴技術很糟,一直彈錯音、節奏也不是很穩,你覺得你有可能很享受這場演出嗎?

而提升鋼琴演奏技巧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呢?就是反覆練習已經寫好的名家經典作品。這就是為什麼我其實不反對音樂班以「執行音樂、磨練技巧」為重的教育方式。

但是時代的確在變,現在我們有錄音可以播放,還有電腦工具可以使用,光是只有良好的演奏技巧已經不夠了。我們的音樂班教育,的確是可以往光譜左端調整一點,給學生更多創作和即興的機會。

打籃球​

打籃球(或其他運動項目)就更偏向光譜的右側了。如果一個球員沒有很好的體力,以及運球、傳球、投籃、走位等技巧,他是完全沒有可能在籃球比賽當中做出貢獻的。

也許你可以在某些戰術的設計上發揮創意,但技術比較好的球隊,絕對還是會贏得大部分的比賽。

外科手術​

外科手術在我們的光譜中位在最右端,幾乎完全偏向執行。

想像你正在接受心臟外科手術:你會希望你的醫生在開刀時盡量發揮「創意」、盡情「即興」嗎?當然不要!你一定會希望醫生全部照標準程序來,精準地完成手術,不要失誤。

結語​

回到美術班和音樂班的問題,我覺得目前音樂班教育以「執行、樂器技巧、演奏經典」為重依然是合理的。

音樂表演者比起像畫家,其實更像運動員,需要高度的技術掌握,然後這的確需要靠大量練習經典作品來達成。但是我同時也認為,學校應該把創作和即興練習的比例拉高一些些;這樣的話,音樂班會更有機會培養出像是 Jacob Collier 這樣創意和技術都超強的神人。

不過,與其等學校體制改變,想要入門鋼琴即興的你,更快速的途徑就是購買好和弦的《即興幼幼班》課程!沒想到這篇貼文剛好給了我一個廣告機會吧!

「粉絲時代」的終結

·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 純文字版

Patreon 的 CEO,Jack Conte 最近在 SXSW 的演講(YouTube 連結)超級值得一看。

我尤其推薦給那些在社群媒體時代以後才開始用網路(也就是大約 20 歲以下)的讀者,你們真的很需要了解一下網路在你們出生前是怎麼樣子的。

這個演講的主題是 Death of the Follower & the Future of Creativity on the Web(粉絲時代的終結,以及網路創作的未來);Conte 幫我們從頭複習了一次從 Web 1.0 開始,我們是怎麼走到現在的,回顧了網路創作者與觀眾關係的演變過程。

他認為,網路內容的分發模式,從追蹤為主變成了演算法推薦為主,是一個很糟糕的趨勢:

(以下所有引言都是來自 Jack Conte。)

The follow is not some handy feature of a social network. The follow is foundational architecture for human creativity and organization.

追蹤功能不只是社群網路的一個方便功能而已。「追蹤」是人類創意和組織的基礎架構。

我們會「追蹤」某個創作者、成為粉絲,是因為我們喜歡該作者的作品、認同他們的美學和價值觀。透過追蹤,我們可以控管進入自己大腦的內容,而創作者也可以針對他的粉絲們創作作品。

但以演算法為主的網路平台,正在拆散這層關係:

For the first time since Web 2.0, my followers might not necessarily see my posts and the idea of a subscription started to break down.

從 Web 2.0 以來,第一次出現了「我的追蹤者不一定能看到我的貼文」的情況。訂閱的概念開始瓦解。

平台藉由算法來控制群眾的思想,而創作者如果不迎合算法就可能被遺忘。這直接影響了創作的自由。

So instead of thinking, what do I want to make? What lights me up? What is the output that I want to create as an artist? What will my fans love? Instead of thinking about those questions, now in the back of my mind, I'm thinking what will the ranking algorithm favor and that subconsciously or consciously changes my creative output to achieve the platform's goals, not my goals as a creator.

所以,我不再思考「我想做什麼?什麼能讓我興奮?作為一個藝術家,我想創作什麼樣的作品?我的粉絲們會喜歡什麼?」;現在,我滿腦子裡想的只有「演算法會喜歡什麼?」。這有意無意地改變了我的創作輸出,讓我的創作不再是為了實現自己作為創作者的目標,而是為了實現平台的目標。

別忘記演算法是為平台服務的;它只關心平台可以賺多少錢,才不會在意觀眾和創作者的利益。

我們還來得及反擊!不管你是觀眾還是創作者,想要拯救網路的話,也許試試看這篇貼文裡面的建議。

超級 Ban Ban B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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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長期在網路上(尤其是 YouTube)發表作品的人,我想給你一個可能令人意外的建議:你應該常常 Ban 掉別人的留言。

如果是純粹人身攻擊的酸民留言那一定是要 Ban 的嘛!但我會說,你也應該 Ban 掉跟你理念不合、邏輯不通、無建設性,且嘗試在你的頻道上帶風向、影響你觀眾的留言。

為什麼「回應」和「放著不回應」都不好?​

回應:

  1. 你通常無法說服跟你持相反立場的人,他們聽不進去。
  2. 曲解你的意思、運用錯誤邏輯來跟你辯論的人,他們聽不懂。(而你沒有義務教導他)
  3. 你越回應,以上兩種人就越興奮,產生更多難以處理的留言。

放著不回應:

  1. 其他對議題不太了解的觀眾可能會被誤導。他們看到沒人反駁該留言,可能會誤以為那些邏輯不通的言論是對的。
  2. 可能會讓人覺得你可能默認了那些言論;沉默有時候會被誤解為同意。
  3. 可能會鼓勵相似的言論聚集。只要有一則這種留言,就會有第二則、第三則⋯⋯

看我超級 Ban Ban Ban​

在這種情況下,比起「回應」或「放著不管」,最有智慧的解決方式還是果斷 Ban 掉。

直接 Ban 掉有太多好處:

  1. 要解釋到讓他們聽得懂太累了:來傳教的人只想推銷自己的想法,而來找碴的人則專注於挑剔批評 ── 兩者都不會真正聽進你的解釋。
  2. 節省時間:與其浪費時間在無謂的爭論上,不如多回覆真正需要幫助的觀眾。
  3. 心理健康:看不到這些負面言論,心情好舒服!
  4. 我的頻道不是你的免費演講廳:這是我辛苦建立的頻道,憑什麼我要讓你這個隨便路過的人來主導討論方向?你要講去自己的頻道講啊!
  5. 沒有義務滿足所有人:你不可能讓每個人都喜歡你。嘗試去討好所有人只會讓你的作品失去個性,變得毫無特色。

欸,你的包容心呢?​

剛開始在網路上創作的新手,可能會有所顧慮:「我們不是應該要開放、包容,要接受不同的聲音嗎?這樣 Ban 人不是很傲慢的行為嗎?」

當然,如果有人指出了影片或文章的事實錯誤,例如說數據算錯了或者引用了錯誤的資訊,你絕對應該感謝他們的留言並且做修正。

但是,當涉及到個人價值觀、生活哲學的差異時,情況就不一樣了。這些事情常常都沒有對錯之分,只有不同的觀點和立場。你的頻道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分享和推廣你的獨特觀點。

如果是理性、有禮貌、有建設性或有洞見的不同意見的留言,當然可以留下。但你沒有義務把自己辛苦打造的平台變成一個辯論場,或是任由他人宣傳跟你相反理念的免費看板。那些鍵盤戰士們,如果想傳播自己的理念,就應該付出相對應的努力,建立自己的觀眾群啊!

所以,想 Ban 就盡情 Ban 吧!​

不要有罪惡感。

你的頻道就是你經營的高級私人俱樂部,你全權決定誰得以受到邀請。偶爾會需要把鬧事的客人請出去也是很正常的吧?

真實生活與社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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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了 The Diary Of A CEO Podcast 的 Andrew Huberman 的訪談(YouTube 連結)。

Huberman 聊到關於社群媒體的時候,我覺得他的建議相當有道理,所以在這邊筆記一下。以下引言部份都是來自 Huberman。

I think that one has to ask: where is my attention in neural real estate best devoted? I think about this every day. We are living in a war of attention. I wake up in the morning and I can be a consumer or a creator. If I reach for my phone, I'm a consumer. If I go to my journal, I'm a creator.

我認為一個人必須問自己:我的注意力該如何分配最好?我每天都在思考這個問題。我們生活在一個「注意力戰爭」的時代。每天早晨醒來,我可以選擇成為一個消費者或是創作者。如果我伸手拿起手機,我就是個消費者。如果我拿起日記本,我就是個創作者。

我在 Seth Godin 的 Blog 上,也看過他做過「每天先創作、後消費」的建議,但我找不到那篇文章了。成功的人們,似乎都是這樣做的。(所以我今天起床運動完,先打開了筆電寫這篇文章 XD)

My advice to anyone who wants to be successful in any domain is to do things away from where you broadcast and then take it to that broadcast. Take your real life to Instagram and be very cautious about taking Instagram to your real life. Does that make sense?

對於想在任何領域取得成功的人,我的建議是:先在「遠離社群媒體的地方」做事,然後再把成果帶到平台上。換句話說,把你的真實生活帶到 Instagram 上,而不是把 Instagram 帶入你的真實生活。我這樣說有道理嗎?

一些「把 Instagram 帶入真實生活」的負面例子:

  • 選擇一家餐廳不是因為食物好吃,而是因為「很好拍」。
  • 去了現場演唱會,但從頭到尾透過手機螢幕看表演。
  • 刻意安排或粉飾自己的日常生活,只為了拍一張「隨手」的自拍。
  • 覺得自己的生活不像其他的人貼文那樣精彩而感到沮喪。
  • 覺得 IG 上別人的女生都比自己正。(如果你是女性讀者,我可以跟你說真的沒有!我看過的其中一些「IG 正妹」,其實本人就⋯⋯不是長得像 IG 上面那樣。)

If you look at successful people, they're doing things away from the platforms and putting them on the platforms. So I have to be very careful.

如果你觀察成功人士,你會發現他們都是在平台之外做事,然後再把成果放到平台上。所以我(使用社群媒體時)要非常小心。

Seth Godin 在 2011 年就寫過,創作者與消費者的人數比例,正在急速的拉近之中。

  • 電視時代:也許在精華時段,1 個頻道會有 1,000,000 個觀眾。
  • 雜誌時代:也許 1 本有名的雜誌會有 100,000 個讀者。
  • 第四台時代:各種更小眾主題的節目,1 個創作者也許可以有 10,000 個觀眾。
  • YouTube、Blog、Podcast:也許 1 個一般的創作者,可以有 1,000 個觀眾。
  • 社群媒體:這個比例也許是 1:100 或甚至更小!

當大家都在寫「我的生活好棒喔、我用的東西好好喔、我又去哪裡玩了」的文的時候,其實沒有人在認真看這些貼文;因為你的「目標觀眾」其實也都在煩惱如何讓別人看到他們的貼文。

所以解方還是要回到 Huberman 的建議:「先在真實生活中做出對他人有貢獻的事情,然後才利用網路平台放大它。」

(我的新 YouTube 影片上線了,是關於掌握自己的創作工具的話題。如果你覺得這部影片會對人類有一點點貢獻,希望你可以去看看,幫助演算法放大它。謝謝!)